2025-12-19 06:49:01 257次浏览
价 格:面议
税务注销大体分为两种情形:解散和变更;自然注销的方式不同,其税务处理也就大不相同,本文针对税务注销这一专题进行汇总,从政策法规对其所作出的时间、内容、义务等规定进行分析,总结其注销所涉及的流程,着重强调特别事项(企业所得税亏损弥补、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和清算期清算)的税务处理。一、涉及情形
(一)解散式税务注销
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
注:财产清算时,固定资产的处置、剩余财产的分配及个人所得税的统算。
(二)变更式税务注销
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
注:无需财产清算,只需做单纯税费清算注销。
二、法律依据
(一)时间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16条(强调注销的时效性)
1.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之前,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
2.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的,应当在项目完工、离开中国前15日内,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二)内容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十五条+《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规定注销的具体情形)
1.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按照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册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2.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登记前或者住所、经营地点变动前,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并在30日内向迁达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3.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被撤销登记之日起15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三)义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要求结清“两不相欠“)
1.纳税人在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应当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缴销发票、税务登记证件和其他税务证件。
2.纳税人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应当向税务机关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和资料,结清应纳税款、多退(免)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缴销发票、税务登记证件和其他税务证件,经税务机关核准后,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手续。
公司税务注销所需要的材料有这些:
1、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关于公司注销的决议;
2、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并有相关部门负责人的签字;
3、税务登记证正副本,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即可;
4、发票领用薄;
5、防伪税控专用设备收回清理报告单;
6、取消防伪税控资格申请审批表;
7、当期申报表(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清算所得税申报表、财务报表)。
如果有税务异常、偷税、漏税等行为,需要先补办罚款,待税务正常之后才可进行公司注销,因此税务注销相对比较繁琐,需要提前准备充足的资料。
【纳税人注意事项】
1.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简易注销的纳税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免予到税务机关办理清税证明:
(1)未办理过涉税事宜的;
(2)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未领用发票、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的。
2.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3.文书表单可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网站“下载中心”栏目查询下载或到办税服务厅领取。
4.纳税人使用符合电子签名法规定条件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纳税人提供的各项资料为复印件的,均需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签章。
6.经过实名信息验证的办税人员,不再提供登记证件、身份证件复印件等资料。
7.对适用税务注销即办流程的纳税人,资料不齐的,税务机关可在纳税人作出承诺后,采取“承诺制”容缺办理,即时出具清税文书。纳税人应按承诺的时限补齐资料,并办结相关事项。若未履行承诺的,税务机关将对其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纳入纳税信用D级管理。
8.纳税人申报办理税务注销前,应结清应纳税款、多退(免)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缴销发票和其他税务证件,其中:
(1)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在办理税务注销前,就其清算所得向税务机关申报并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2)纳税人未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的,应在申报办理税务注销前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3)出口企业应在结清出口退(免)税款后,申报办理税务注销。
9.处于非正常状态纳税人在申报办理税务注销前,需先解除非正常状态,补办申报纳税手续。
10.纳税人申报办理税务注销,无需向税务机关提出终止银税三方(委托)划缴协议。税务机关办结税务注销后,银税三方(委托)划缴协议自动终止。
国地税注销顺序
不少企业都属于国、地税共管户,因此要分别注销国税和注销地税。那么,在注销税务的时候应该是哪个先哪个后呢?
其原则为:先货物劳务税,后所得税。
也就是说,如果公司的所得税在国税,则要先注销地税;如果您的所得税在地税,则先注销国税。